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理工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按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划分为八类,每一类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在湘招生学校的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专业课可根据专业要求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凡安排加试的招生学校在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核对招生计划时,要在招生计划核对表中备注栏注明加试科目及相关内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所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底以前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备案。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 生 须 知
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接受入口安检。入场后对号入座,置“两证”于桌上角,以便查验。
二、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终考前30分钟不许交卷离场。
三、除可携带2B铅笔、黑墨笔、尺子、圆规、垫板、橡皮擦、铅笔刀外,其它物品(包括书籍、资料、手表、手机和各种摄存与传输信息的器具等)禁止带入考室。
四、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要仔细检查,如有科目不对、卷页缺损、印迹模糊等问题,要及时申请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任何人询问。
五、作答前先在卷和卡指定处填写好姓名、准考证号,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
六、开考铃响才能开始答题,必须在答题卡上相应题号标示的栏框内作答。不可折损答题卡、不得在卡面涂写考试要求以外的任何标记。
七、保持考室安静,不准议论、喧哗,不准吸烟,不准自行传递物品,不准旁窥、暗语,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八、终考铃响,立即停笔、起立、整理试卷,依次退出考室,不得在考室内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