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在籍)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位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医学类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包括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电子注册的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学历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