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成人高考分数公布后,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应在录取开始前与学校成招办联系,确定录取意愿,接受录取资格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应恪守诚信,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出具的资格审核材料真实,无造假,违反的考生按招生录取规定处理。
3.考生应按学校的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预录取手续,不得延误,逾期未办理的将不予录取。
3.录取后,考生不应无故放弃入学,任何因故不能正常入学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成教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4.考生应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联系非法办学机构和办学中介,学校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