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相关政策
(一)从1999年1月1日起,凡向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者,必须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二)从2015年6月1日起,向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者,其在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 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3”)的合格成绩可以作为我省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英语成绩。
(三)向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外省学生,可申请在外省市参加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借考”),经其申请学位授予学校同意后,学校将在外省市借考的学生名单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完成了备案手续的学生即可参加当地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其合格成绩可以作为我省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当地没有组织省级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可以在当地参加CET-4或PETS-3,其合格成绩可以作为我省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英语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