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报名时毕业证书的名字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姓名就更证明,或户口本上有能证明两个姓名同一个人(备注曾用名)的也可以提供户口本。或者在线直接咨询老师怎么报考。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b.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到当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
如无法出具《毕业证明书》,可补充以下材料替代:
a.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b.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方式)
报名时一般要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如果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用第一代身份证也可以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