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报考者须出具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下同);
(2)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出具相应的医学类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供报名确认点审核。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确认时还需出具本人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作为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验核人签字后,一份由考生保留,用于报到后复查,另一份由确认点留存。
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湖南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如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符合加分(免试)照顾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散居的少数民族等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确认时还须交验证书(证明)或成绩单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逾期不交者,录取时不予照顾。上述材料由确认点接受并初审,省直辖市招考部门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方可最终确定。
(5)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其中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确认点接受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经过验核的复印件交市招考部门,由各市集中整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
(6)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
(7)考生只有上交确认单之后,才全部完成了确认手续,切勿在上交确认单之前离开确认现场。
因为确认时要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电子头像,此次采集的电子头像将用于打印准考证、学籍注册和毕业证书,所以不能代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