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命题。
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全国改革逐步展开的过程中,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并形成轮廓。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概念,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系统地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这一 概括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轮廓。
第三阶段是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理论体系。党的十四大以南方谈话为灵魂, 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做了新的科学概括,使之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 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1998年3月,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列入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