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同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生理学,神经生理学,营养学,钢琴,舞蹈,绘画美工,人类学,社会学,生态学,遗传学,伦理学,语言学等学科关系密切。
主要课程:教育学、教育学概论、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学前卫生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统计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游戏学原理、教师口语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幼儿园见识、实习、幼儿师范学校实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一般安排6--8周(六十天左右);在大三即第六学期末组织试讲,第七学期实习、考普通话证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此外,有部分地区因环境特殊,也有根据国家或地方政策安排在校学生去偏远地区进行支教(进行为期3--4个月即一学期的支教,包括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