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学校、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文学评论以及文化、宣传等方面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研究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规格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勤奋学习,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德和高尚的审美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职业追求。
2.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3.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
4.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能阅读古典文献,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5.了解我国关于语言文学、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的人员应具备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语文课堂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三、学制:2.5年
四、主干课程
中国古代文学专题、中国现代文学专题、中国当代文学专题、外国文学专题、现代汉语专题、古代汉语专题、语文课程教学专题、美学专题、古代文论专题、西方文论专题、比较文学专题、影视文学专题。
五、学位授予
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以上(含中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六、实践环节
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