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政治学、管理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政府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市政学、公共政策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学年论文、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不少于10周。